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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民國七十六年的事了。

那天,因為班上男生差不多都退伍了,所以決定開個同學會。那幾年還流行著大度路飆車。

當天晚上,在淡水的啤酒屋吃喝完後,我搭班長的摩托車。回台北的路上,近關渡大橋附近,因為前面有一部卡車,於是班長便從左側超車。當時我瞥了一眼時速表,90,一抬眼,就看到前面一部等著迴轉的車,那時距離約五公尺不到,我清楚地看到它的車尾燈。

還來不及反應,人已經飛出去了。那年代,還沒有強制騎車要戴安全帽這件事。事後手臂及背上的擦傷,還有眼鏡還在我臉上沒破,證明了我當時應該本能地緊抱著頭保護著。

怎麼飛出去的?我不知道,直到摔落到地面上,巨大的疼痛才讓我回神。我朝前翻滾著,同時看到後面來車的車燈,我意識到我正在馬路中央。那時,心裡只有兩個字:「完了!」我真的相信,即使這一摔沒摔死,也會被後面的來車輾過,因為時間很晚,那一路上的交通號誌只有閃黃燈,車速都很快,然後我聽到此起彼落的剎車聲。

直到躺平在地上,確定自己還活著,趕緊坐起來,也確定脊椎沒問題,我仰頭大喊,躺下之後大哭起來,那不是因為身體的痛楚,而是慶幸自己還活著!是的,還,活,著!

接著人們紛紛下車走近,我聽到有人說:「啊!這個腿斷了!」我才感覺到腿上傳來的劇痛。於是大家七手八腳地把我抬上一輛車,與部分同學會合後,再把我載往醫院。

那次,除小腿大小脛骨開放性骨折,手部及腰背擦傷之外,其他都沒問題。手術後,上了石膏在家休養了三個月。

 

今晚,目睹了一起車禍,我毫不遲疑地停下車去協助,因為我能體會當下的恐懼與脆弱。當救護車跟警察來接手之後,我回到對街牽車,受傷的騎士在我離開時不住地道謝。

回到家後,摒住的一口氣依然憋在胸口,久久不能平復。心裡祈禱著他們兩人都能安然度過這個厄。

 

我深深地感謝那幾位同時伸出援手的路人,讓我看到人的善;

心裡也再次感謝當年對我伸出援手的人,雖然我從不知道他們是誰;

同時也感謝老天,讓我能有機會將當年受到的恩惠,回報在別人身上。

 

活著,真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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